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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0-03-26
作者: 编辑:刘蕾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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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现就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测评学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三、测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纪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状况。

四、测评流程

1.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3月28日,各学院、各班级依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18号),利用网络、电话等形式将测评事项及时告知学生,并要求学生准备和提供相关材料(开学后提交复印件核查存档)。

2.测评实施阶段:3月29日—4月1日,各班级应成立测评小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认真开展测评工作,并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电子版,班级测评结束后应在班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上述材料上报到各学院。

3.总结督查阶段: 4月2日—4月4日,各学院应成立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各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班级上交的《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电子版进行整理归档。并于4月7日前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电子版)上交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李岳松,邮箱:Liys@sdyu.edu.cn。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按规定成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各项工作。班级要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各项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学生更好地了解该项工作,知晓该项工作的意义,积极参加综合测评工作。确保本学院测评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零投诉完成。

2.各学院、各班要严格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山青院办字[2014]53号)开展该项工作。各学院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的测评细则、补充规定等必须符合《条例》规定,并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3.各学院、各班级素质综合测评小组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学生工作处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负责测评的教师、学生干部等有违规、舞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所报送的材料中,应根据不同年级、专业、班级进行有序归类。

5.学生工作处设立、公布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监督联系方式。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中遇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反映,反映方式应以电话联系、实名提交报告等形式为主。

各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本学院公布,同时公布学生工作处相应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岳松

联系电话:15066659670

电子邮箱:Liys@sdy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