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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各学院校友分会的通知

2020-01-03
作者: 编辑:刘蕾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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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推进校院二级校友工作机制建立,充分发挥校友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搭建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校友、校友与校友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实现互助合作的校友工作体系。各学院要创造条件、有效推进成立学院校友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学院校友会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团结校友、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宗旨,秉承“沟通搭平台,服务创价值”的工作理念,以感情为纽带,以沟通为基础,以合作为前提,以服务为手段,加强校友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校友会体制机制,加大校友资源开发力度,促进加强学校与校友间的联系,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助力学校“一强化两拓展”发展战略实施,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服务。

二、学院校友会名称

校友会名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院+校友分会

三、学院校友会职责

1.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以目标为导向,凝聚校友力量,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校友在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产学研合作、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学院校友会在母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加强本学院校友会自身建设。加强对学院校友会的组织领导,完善校友工作机制,注重校友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校友工作水平和能力。

3.加强本学院各层次校友分会建设。创造条件,扎实推进本学院的各地校友会建设,推进以专业、行业等为基础的各层次校友分会建设,完善校友会的组织架构与体系。

4.加强校友联络,建立校友联络机制,注重校友信息数据库和微信校友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校友联络网络,做强做足日常校友联络工作。

5.注重校友工作宣传和载体建设,做好本学院校友会网站、校友工作刊物、校友论坛等阵地建设,加大对校友会和校友个人的对外宣传。

6.做好校友回馈母校工作。为校友与母校间的各方面合作积极搭建平台,落实好校友回馈母校的资金、实物等校友捐赠意愿,加强捐赠的使用和管理,为捐赠工作做好服务。

7.协助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建立校友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全员参与校友工作的格局,提高为校友服务的意识和效能。

四、学院校友会机构及其成员

学院校友会的工作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人数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理事会可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等职务。理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置名誉会长、顾问、常务副会长等职务。

1.设学院校友会会长1名,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或院长兼任;

2.副会长若干名,由学院领导以及优秀校友等组成;

3.秘书长1名,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副院长担任;

4.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优秀校友代表以及辅导员担任;

5.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由优秀校友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五、学院校友会成立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2020年2月20日前上报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名单。

(二)2020年3月1日前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以下材料申报:

1.向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提出成立校友会的书面申请;

2.提交校友会理事会推荐名单;

3.学院校友会会长候选名单;

4.学院校友会章程(草案);

5.成立大会议程。

(三)2020年3月5日前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完成审批。

1.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在收到学院校友会筹备委员会的筹备方案后,认真研究,形成审批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申请获得批准后,5天内须向学校校友联络办公室提交成立大会的具体材料(举行时间、地点、议程及参会人员等)。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学校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协助指导。

(四)2020年4月15日前召开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

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议程应包含以下内容:

1.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介绍筹备情况;

2.审议并通过学院校友会章程;

3.审议并通过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4.新任学院校友会会长讲话;

5.分管校领导致辞。

(五)2020年4月20日前提交成立学院校友会相关资料

1.学院校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学院校友会章程;

3.学院校友会常务理事分工及职责;

4.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议程、成立大会材料、与会校友理事信息统计表;

5. 学院校友会成立新闻及图片;

6.学院校友会学年度工作计划。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校友会的成立时间和步骤按上述要求进行。学院党政领导应重视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校友会筹备工作。

2.各学院在校友会成立过程中,要与学院其他工作相结合,充分考虑人员构成的层次和广度,本着有利于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学院与校友间的深入合作,有利于促进学院与社会资源有机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综合安排。

3.各学院校友会成立工作中,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会将给予成立流程、制度文件、人员组成等各方面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保障,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服务。

4.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

联系人:崔洪滔

联系电话:0531-58997658

电子邮箱:cuiht@sdyu.edu.cn

地址:办公楼126办公室

5. 本通知由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XX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推荐名单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校友联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