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学期未及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有序,让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定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要采取多种形式,针对防火、防盗、防诈骗、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方面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规范网络行为和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特别要提防网络电信诈骗。同时要求学生在放假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在电源周围堆放易燃物品;学生离校后,公寓管理部门要把宿舍内的所有电源切断,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场所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门窗是否牢固;各类物品器材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学校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食堂、超市、水泵房、锅炉房、各类仓库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到位等情况。检查要认真、全面、彻底,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各部门要责任到人,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落实安全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校门口的管理,严格对进出车辆、人员和物品的登记,严控闲散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并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各单位、各部门放假期间如有出校门的物资,请提前办理出门手续。假期内进行施工改造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督,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西校区人员居住集中,要把防火工作作为重点,车辆应停放在划定区域,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安全。各学院及国际交流合作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寒假在校学生和国际交流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严格落实政府规定、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关要求,我校东、西校区均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规定,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处实施双人值班,值班人员、时间及联系方式见安全管理处网页。学校安全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互通和报送工作,放假期间,遇发生治安案件或出现意外事故时,按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处理,并及时报分管校领导和安全管理处。
安全管理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