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切实塑造优良学风,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申报对象
全体学生宿舍和在校生(不含毕业班、2+1专科实习学生)。
二、创建申报标准
具体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2017年10月24日前
各学院对照创建申报标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建,并将 “优良学风宿舍”创建申报表(附件2)、“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创建申报表(附件3)及2017-2018学年度“两优”创建申报汇总表(附件4)提交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盖章并备案。
(二)建设:2017年10月—2018年7月
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对照创建标准,根据创建申报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努力实现创建目标,优化宿舍学习环境,提升个人学习能力,从而在全校营造出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学习氛围。学校于2018年3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三)验收表彰:2018年9月
学校组织专项工作组对申报单位、申报个人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授予 “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是学校深化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提高参与率。
(二)注重过程,扎实推进。各学院要加强对“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创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注重过程建设;及时进行总结反思,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创建实效。
附:
1. 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个人”创建申报标准
2. 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宿舍”创建申报表
3. 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个人”创建申报表
4. 2017-2018学年“两优”创建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