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主题,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8月13日—8月17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希望火种”实践团队来到滨州市沾化区大高司法所开展普法交流学习、志愿服务等活动。

在实践中,志愿者跟随工作人员参观学习基层司法矫正的各环节和社区矫正的发展现状,并积极参与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包括依托多种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也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与矫治对象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他们的切实需要,提高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帮助更好地融入社会、走向新的生活。大高市司法所所长吴志强在交流中表达:“所谓社区矫正就是对非监禁人员的矫正教育,要因人制宜,一人一案,保证最大程度的教育效果”。团队成员在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接触中发现基层人民法律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深感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当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社区矫正深刻的体现着法律的助人性和正义性,其背后是相信人有改变和发展自己的能力,正是这种善意推动着社区矫正的不断发展。本次暑期实践活动的圆满完成,提高了成员们资料收集、交流沟通的能力,促进社会对社区矫正问题的关注,成员们将持续性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法治中国建设真正落到实处、走进心里。